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17日電報導,台中一名黃姓男子涉嫌透過舉辦投資講座,宣稱可代為操作外匯保證金投資,每週提供投資本金0.8%的高額利息,吸引不特定多數人參與,非法吸金逾10億元新台幣。部分投資人初期曾成功領取利息,但後續黃男失聯,投資人才驚覺受騙並陸續報警。

檢警調查指出,62歲黃姓男子於民國112年2023年)仿照澳洲某外匯投資網站,架設類似外觀的投資平台,並僱用吳姓女子擔任助理,兩人共同在台中市舉辦多場投資講座,招攬民眾參與。參加者被鼓勵於該網站註冊成為會員,並將虛擬貨幣轉入黃男指定的電子錢包帳戶。

黃男對外宣稱由其專業團隊代為操作外匯保證金交易,保證每週可獲0.8%的固定收益,以此方式向公眾吸收資金,所約定之利息明顯高於正常水準,涉嫌違反銀行法中「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規定。

5名投資人曾於初期成功出金,收到黃男匯入的利息款項,因而吸引更多人投入資金。然而數月後黃男行蹤不明,網站停止運作,投資人無法提領本金,才察覺可能遭詐騙。彰化縣內多個警察分局陸續接獲報案,總計約有15人受害,涉案金額高達新台幣10億餘元。

經彰化地方檢察署偵查終結,檢方認定黃姓男子與吳姓助理均涉犯銀行法相關條文,依法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其不法所得。全案已移送至彰化地方法院審理。

彰化地方法院審理期間,黃男於準備程序中坦承犯行,且有吳姓助理之供述、多名證人證詞、投資人資料及入金總量表等證據佐證。法院審酌本案金額龐大、受害者眾多,且黃男具高度逃亡風險,近日裁定對其實施限制出境、出海處分,為期8個月,以確保後續審理程序順利進行。(編輯:張銘坤)11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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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民國112年 / 11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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