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7日電報導,一名陳姓法官助理在社群媒體上聲稱遭職場霸凌。士林地方法院今日發布新聞稿指出,該名陳姓法官助理涉有違法不當行為,已於今日召開考績委員會,決議將其解聘,自明日生效。
士林地院表示,陳姓法官助理於5月26日未經許可擅自進入法警長辦公區域,翻動桌上文件,侵害法警長的職務領域,並干預其業務處理順序。此外,於5月21日上午10時11分至19分許,陳姓法助在A庭長辦公室外,使用錄音設備竊錄及竊聽A庭長與B庭長之間非公開的公務談話。
陳姓法助於5月30日在社群媒體Threads上發表文章,文中指稱「身為一個僅次於院長的庭長」、「有閱讀障礙的行政庭長」,並發表「不要不知好歹,我會直接動動手指頭,讓您去死的」等語,涉及嚴重侮辱與恐嚇長官,情節重大,嚴重損害機關聲譽。
士林地院進一步指出,陳姓法助於機關外搭乘公車期間,與公車駕駛發生爭執時,公開表明其任職機關及職稱,過程遭車上乘客錄影並上傳至Threads,引發網友留言與討論。其後,陳姓法助又於網路發表「瘋子紅12司機.」等言論,公然侮辱民眾,相關言論持續擴散,嚴重影響司法機關之公信力與形象。
士林地院考績暨甄審委員會經審議後認為,陳姓法助之行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並涉嫌觸犯刑法相關罪名,明顯不適任現職,決議予以解聘,自翌日起生效。院方強調,本次解聘係基於其違法不當行為,與其提出之職場霸凌申訴完全無關,亦未違反《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之規定。
陳姓法助曾於5月22日申訴遭6名法官助理及法警長職場霸凌,但於同月27日撤回申訴,士林地院防護委員會決議不予受理。另於6月5日提出遭其他法官助理及主管職場霸凌之申訴,防護委員會已決議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
士林地院指出,陳姓法助涉及恐嚇罪、違反個資法等部分,已移送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中。此外,針對媒體報導士林地院法官助理工作量增加卻未獲等值補休或加班費一事,院方澄清相關內容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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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人事
- 原文日期:5月21日 / 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