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蘇木春 台中16日電)張姓男子為躲避毒品勒戒、開庭,掛急診取得診斷證明,再以剪裁黏貼方式變造為住院治療的診斷證明書請假。中檢依變造私文書罪嫌起訴,台中地院日前判張男1年2月徒刑,可上訴。
依據檢方起訴書,張男因強盜、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接獲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傳票,應於民國113年5月至8月間執行觀察、勒戒或是開庭。
張男與妻子岳女為使張男逃避觀察、勒戒,由張男前往大里仁愛醫院急診,並將診斷證明書以剪裁黏貼的方式,變造成需要住院等內容的診斷書,再郵寄變造後的診斷證明書至地檢署,請求准予請假並延期執行觀察、勒戒。
案經檢方發現有異偵辦,經統計共變造逾百份診斷證明書,依刑法變造私文書罪嫌將張男、岳女起訴。
台灣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張男變造私文書,有礙司法機關刑事訴追、觀察勒戒及採驗尿液等正確性,亦耗費大量行政成本、偵查資源及破壞文書公共信用性與證明價值。
台中地院一審5月26日依變造私文書罪判處張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岳女應執行10月徒刑,如易科罰金,均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編輯:蕭博文)1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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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