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沈佩瑤 台北16日電
HIV校車司機案引發接觸者是否應修法「強制採檢」的討論。衛生福利部長石崇良今天表達立場指出,立法時已廣泛討論,強制採檢可能導致疫調困難,除非有新的考量,否則不考慮新增規定。
一名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的中部校車司機涉及妨害性自主案件,目前已確認與此案相關的感染者共5例,傳染鏈擴及3縣市。外界質疑該司機多年前曾被列為其他確診個案的接觸者,卻未接受強制採檢,是否應修法成為關注焦點。
石崇良上午出席「困難兒藥『暢』同『調』,寶貝甲你攬牢牢-115年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記者會,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強調,衛福部目前暫無規劃修法。
他說明,當初制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時,針對是否賦予公權力強制採檢的權限,已有廣泛討論。最終僅限縮於少數無需當事人同意即可檢驗的情境,主要考量是避免一旦通報即須強制採檢,反而導致疫調時出現隱匿情況。
根據現行規定,無需當事人同意即可採檢的情況,僅限於採集血液供他人輸用、製造血液製劑,以及施行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移植等。其他情境皆須經過當事人同意與諮詢程序才能進行檢驗,包括被衛生單位列為HIV確診個案接觸者的情形。
石崇良強調,與空氣或飛沫傳染的疾病不同,HIV主要透過性行為傳播,接觸者屬於特定對象,具有可追蹤性。近年HIV防治成效良好,感染人數持續下降,因此目前仍維持現行制度。
不過,他坦言,即使沒有強制採檢,相關接觸者內心應已有一定認知。當前重點應是強化醫療過程中的「不得隱瞞」原則,以利醫療人員採取適當的防治措施。
石崇良指出,本案中地方衛生局警覺性高,一發現兩名新增感染者有共同接觸者,立即通報展開疫調,確認跨縣市傳染。疾管署也迅速與相關縣市組成專案小組共同調查,目前已完成調查。但基於法規限制,未主動發布相關訊息。(編輯:張雅淨)1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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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