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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 黃國芳 嘉義市15日電)侯姓男子為嘉義縣某國小校長友人,被控以接送親近球隊隊員為由,在4月間竟兩度於凌晨潛入球隊通鋪宿舍,對兩名球員實施猥褻並得逞。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除依法起訴外,並建請法院依相關規定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兩名被害人為嘉義縣某國中球類運動隊員,因學校集體安排,住宿於某國小宿舍通鋪。侯男因結識該國小校長,假日有時會兼任球隊司機,協助接送遠地隊員往返、前往球場觀賽或送飲料等,因而認識兩名被害人,並得知宿舍電梯感應器的放置位置。

嘉義地檢署表示,侯男曾於4月間利用凌晨潛入通鋪宿舍,對其中一名球員進行猥褻行為。被害人當下察覺有異,立即以棉被蓋住身體並往旁邊球員挪動,但侯男仍不肯罷手。被害人最終起身離開床位,侯男才停止動作並離開。

檢方指出,侯男於4月第二次潛入宿舍猥褻另一名被害人時,曾遭猥褻的球員因恐懼而不敢入睡。同日三小時後,侯男再度潛入宿舍,又對第一名被害人成功實施猥褻。案情經被害人家長提出告訴後曝光。

嘉義地檢署說明,侯男犯案時因宿舍內光線昏暗,會持手電筒選擇特定被害人。被害球員多以翻身方式試圖避開侯男的侵犯舉動。此外,侯男犯案期間,睡在旁邊的其他球員尚未入睡,曾目睹其犯行。

全案偵查終結,侯男被依乘機猥褻罪嫌起訴。因本案為故意對少年犯罪,檢方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請求法院加重其刑二分之一。(編輯:林恕暉)11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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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4月 /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