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鄭維真彰化15日電報導,蕭姓男子等3人在彰化縣一處工廠的小房間內非法製造毒品,為掩蓋化學藥劑的刺鼻氣味,竟焚燒金紙以混淆氣味,前後共進行6次製毒,累計製造約600公斤的第四級毒品「2-溴-4-甲基苯丙酮」。彰化地方法院依共同犯製造第四級毒品罪判決,主謀蕭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其餘2人分別判處9年與8年,並沒收全部犯罪所得,全案可上訴。
根據法院判決書內容,蕭姓男子於2023年間,為代工製造1公噸的第四級毒品,可獲得新台幣700萬元報酬。他以每次5萬元的代價,向王姓男子租用工廠內的小房間作為製毒場所,並另招募一名男子共同參與製毒。
3人選擇在工廠員工休息、無人時段進行製毒作業。過程中若產生刺鼻氣味或煙霧,便立即焚燒金紙掩人耳目,藉此規避查緝。在6次製毒行動中,共生產約600公斤毒品。
蕭男依指示駕駛租賃車輛,多次往返屏東縣運送製毒原料。為躲避警方追查,還刻意製造「斷點」,於中途將原料轉移至由王姓男子駕駛的另一輛車上,再運回工廠儲存。2024年1月,警方於台南市依法拘提蕭男歸案。
檢警調查發現,蕭男共取得200萬元報酬,扣除購買容器、手套、攪拌工具、防毒面具等設備費用50萬元後,剩餘150萬元由3人分贓。其中蕭男分得82萬元,其餘2人分別取得35萬元與33萬元。
法官審理後指出,3名被告無視政府嚴懲毒品犯罪的法令,大量製造毒品,一旦流入市面將嚴重危害國人身心健康,助長毒品氾濫,破壞社會治安。其中蕭男負責尋找製毒場地與原料,並指揮其他2人執行犯罪,具明顯主導地位,故依共同製造第四級毒品罪,判處13年有期徒刑。其餘2人則依參與程度,分別判處9年與8年徒刑,所有犯罪所得均依法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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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新聞
- 產品、服務:毒品製造 / 非法化學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