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王朝鈺 宜蘭14日電)去年,台灣宜蘭縣安農溪發生泛舟艇翻覆事故,導致一名陳姓女遊客溺斃。經營業者游姓女子與負責警戒、救護的丈夫李姓男子,因未依規定配置救生圈及隨行救生艇,經法院審理後,兩人各被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
宜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游女與李男共同經營安農溪泛舟商號。去年6月8日下午1時許,於三星鄉安農溪舉辦泛舟活動,共有30餘名遊客分乘5艘泛舟艇出發,岸上並配置救生人員。59歲陳女等8人共乘由教練操舟的第2艘泛舟艇。
游女與李男未依規定安排隨行救生艇,也未在每艘泛舟艇上備置2只救生圈。該泛舟艇行經三星路6段附近流域時,因碰撞造成右前側破裂,教練雖指示遊客往中央靠攏,但仍因碰撞岸壁而翻覆。7名遊客陸續被救起,其中5人受傷。
判決書指出,陳女因現場無隨行救生艇,且泛舟艇上未放置救生圈,無法即時獲救,漂流約1.7公里後才被岸上救生人員發現並救起,當時已因溺水導致心跳停止。救生人員立即實施心肺復甦術,送醫急救後仍於當天下午因窒息死亡。全案經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後認定,陳女的死亡與被告的過失具有相當因果關係。雖考量被告坦承犯行,但至今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取得諒解,犯後態度不佳。法院於6月3日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游女與李男各有期徒刑8個月,全案可上訴。(編輯:林恕暉)11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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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去年6月8日 / 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