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上班、下班後駕駛Grab,或在週末接案兼差,已成為許多馬來西亞家庭的日常寫照。當地學者指出,隨著生活成本不斷上升,約80%的馬來西亞人屬於「月光族」,每月收入幾乎全部用於日常開支,僅靠一份薪資已難以追上物價漲幅。
《新海峽時報》(New Straits Times)等媒體報導,截至2025年12月,約70.2%的馬來西亞就業人口月收入為5000令吉(約新台幣4萬元)或以下,顯示大多數受薪階級仍面臨生活成本上升所帶來的沉重壓力。
根據馬來西亞的家庭收入分類標準,月收入低於5860令吉的家庭被歸類為B40(底層40%);收入超過1萬2680令吉的家庭則屬於T20(頂層20%);中間的40%為M40(中間40%)。
以「體面生活基本開銷」(PAKW)指標為例,若夫妻未育有子女,每月至少需3157令吉才能維持基本生活;若育有2名子女,所需開銷則提高至5445令吉。相關數據因地區而異,其中以吉隆坡最高,其次為雪蘭莪及檳城。
平日下班後開車載客的兼職Grab司機希達亞特(Hidayat)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吉隆坡的生活成本負擔愈來愈重,原有薪資難以追上物價漲幅,因此他只能利用晚間時段多接單,以增加收入來源。
他指出,許多全職Grab司機每天工作超過10小時,但扣除油錢、車輛保養及其他營運成本後,實際收入約為200令吉。「數字看起來不少,但扣掉房貸、孩子教育費和生活開銷後,其實所剩無幾。」
《新海峽時報》引述馬來西亞Muamalat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阿扎尼贊(Afzanizam)分析指出,持續上漲的生活成本正不斷侵蝕家庭購買力,特別是需扶養親屬且居住於高生活成本都市地區的家庭。
他認為,都市地區家庭若月收入低於1萬令吉,可能難以負擔基本生活開支及其他財務負擔。
馬來西亞伊斯蘭理科大學(USIM)講師努拉德里(Nuradli)也表示,約有80%的馬來西亞人屬於「月光族」,大多數人的財務狀況相當吃緊,幾乎將每月收入全數用於日常開支,沒有剩餘資金可供儲蓄。
從都會地區下班後兼職開Grab的上班族,到馬來甘榜(Kampung)地區擺攤販售椰漿飯與炸香蕉的小販,在薪資成長難以追上物價漲幅的情況下,第二份收入已不再只是額外收入,逐漸成為許多馬來西亞家庭維持生計的重要支柱。(編輯:張芷瑄)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調查
- 相關組織:New Straits Times / Bank Muamalat / Universiti Sains Islam Malaysia (USIM)
- 原文日期: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