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1日電 —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貪等案一審被判刑17年,案件已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法院已分案組成合議庭審理,但尚未訂出第一次開庭日期。合議庭昨日裁定,被告李文娟、端木正的科技設備監控期限延長八個月。
根據台灣高等法院的裁定,李文娟與端木正的科技監控原定於6月14日屆滿。李文娟的辯護人主張,其所涉罪行刑度不重,已繳交新台幣150萬元保釋金,目前無收入、無謀生能力,亦無海外生活財力與背景,無棄保潛逃之必要,因此無需繼續實施科技監控。
端木正的辯護人則表示,其一審所判刑期不重,偵查期間已繳交100萬元具保金,且需照顧年邁母親,無潛逃動機與可能性,亦無延長科技監控之必要。
然而,合議庭認為,台灣四面環海,存在偷渡潛逃的風險。根據司法實務經驗,即使被告繳交高額保釋金,仍有人不惜放棄事業、財產與親人,棄保潛逃出境,導致案件無法續行或執行。
合議庭審酌,透過手機定時報到並掌握被監控者位置,能有效達成監控目的,相較於單純具保或限制出境,更能防止被告逃亡海外。因此裁定延長科技監控八個月。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於今年3月26日對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等四大案件作出判決,11名被告中有9人有罪。其中,柯文哲被判17年徒刑,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判15年6個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被判10年,其餘6人則被判1年至6年6個月不等之刑期。台北地檢署與柯文哲等7名被告均提起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依刑事分案要點,於5月25日以電腦抽籤方式分案,由謙股呂寧莉法官擔任受命法官。本案合議庭成員包括審判長善股庭長邱滋杉、陪席法官戌股劉兆菊。(編輯:蕭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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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央社 CNA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威京集團
- 原文日期:6月14日 / 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