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趙少康拋妻棄子遭判賠 周玉蔻應分攤150萬給民視

Key facts

  • 稱趙少康拋妻棄子遭判賠 周玉蔻應分攤150萬給民視
  •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周玉蔻應給付民視150萬元,因民視先前已支付趙少康的賠償金,轉向周玉蔻求償分攤。此案源於周玉蔻在臉書及民視節目中指控趙少康「拋妻棄子」等言論,經法院認定侵害名譽權,判決周玉蔻與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確定。
  • Source: PR Times
  • Date: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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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周玉蔻應給付民視150萬元,因民視先前已支付趙少康的賠償金,轉向周玉蔻求償分攤。此案源於周玉蔻在臉書及民視節目中指控趙少康「拋妻棄子」等言論,經法院認定侵害名譽權,判決周玉蔻與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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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趙少康拋妻棄子遭判賠 周玉蔻應分攤150萬給民視 (2026年6月10日), P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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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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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日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周玉蔻應給付民視150萬元,因民視先前已支付趙少康的賠償金,轉向周玉蔻求償分攤。此案源於周玉蔻在臉書及民視節目中指控趙少康「拋妻棄子」等言論,經法院認定侵害名譽權,判決周玉蔻與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確定。
その他NQ 0/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6月10日 12:33
  • 🔍 收集: 2026年6月10日 12:42(發表後9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6月10日 12:43(收集後1分鐘)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0日電)趙少康不滿周玉蔻稱他「拋妻棄子」提告求償,法院判決周玉蔻賠償20萬元、與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確定。民視提告周玉蔻須分攤150萬元。北院今天判決周玉蔻應給付民視150萬元。

媒體人周玉蔻於民國111年9月17日在臉書(Facebook)發文,指時任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不認骨血」等語。111年9月19日,周玉蔻在民視政論節目中表示,「那我就告訴你(趙少康),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等語。

趙少康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並向周玉蔻與民視連帶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且須移除污衊他的言論及節目影片,不得再發表或散布。

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周玉蔻的言論部分並非事實,也未經合理查證,侵害趙少康名譽權,應負侵權責任,而民視製作播出相關言論的節目,應負共同侵權責任。判決周玉蔻與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周玉蔻應給付20萬元,民視及周玉蔻應移除相關言論。二、三審維持原判決確定。

民視支付趙少康款項後,向周玉蔻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清償債務150萬元。北院今天判決周玉蔻應給付民視150萬元,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150610

常見問題

周玉蔻為何需要賠償民視150萬元?

因周玉蔻在民視節目中的言論侵害趙少康名譽權,法院判決周玉蔻與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民視支付後,依法向周玉蔻求償其應分擔的150萬元。

趙少康提告的具體原因是什麼?

趙少康不滿周玉蔻在臉書及民視節目中指控他「拋妻棄子」、「家暴」等言論,認為這些並非事實且未經合理查證,侵害其名譽權。

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總共是多少?

法院判決周玉蔻與民視應連帶賠償趙少康200萬元,其中周玉蔻個人需給付20萬元,民視與周玉蔻需連帶給付200萬元。

這個判決可以上訴嗎?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的判決(周玉蔻應給付民視150萬元)仍可上訴。

這起事件發生的時間點是什麼時候?

周玉蔻最初在111年9月17日於臉書發文,並在111年9月19日的民視政論節目中重複相關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