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罰單引口角縱火 新北男涉公共危險遭移送

新北市新店區一名51歲陳姓男子因酒駕罰單問題與妻子爭執後,於6月4日下午在住家臥室縱火。警消到場滅火,一名警員嗆傷,三人送醫無礙。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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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6月4日 18:12
  • 🔍 收集: 2026年6月4日 18:26(發表後14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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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 黃旭昇 新北4日電)新北市新店區51歲陳姓男子疑因酒駕罰單問題與妻子發生爭執後,今天下午在住家臥室縱火。警消到場滅火時1名警員嗆傷,與夫妻共3人都送醫無礙,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新北市新店警察分局今天表示,下午接近2時許接獲110報案指稱,新店區新烏路二段一處民宅有民眾情緒失控縱火,警方立即派遣轄區屈尺派出所員警前往處理。

警方調查,51歲陳姓男子與48歲黃姓妻子為夫妻關係,雙方因日前酒駕罰單問題發生爭執,陳男在住家臥室疑引燃物品造成火警。

員警據報到場後協助滅火,其中蘇姓警員使用滅火器時,疑因吸入濃煙造成吸入性嗆傷。陳男、黃女及蘇姓警員隨後被送往新店耕莘醫院治療,經檢查後均無生命危險。

警方說,消防人員到場灌救後,於下午2時30分撲滅火勢,詳細起火原因及財物損失,將調查鑑定。全案詢問後,將陳姓男子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編輯:陳清芳)1150604

常見問題

這起縱火事件發生在何時何地?

事件發生於2023年6月4日下午約2時,地點在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二段一處民宅。

縱火者是誰?動機為何?

縱火者為51歲的陳姓男子,他因日前酒駕罰單問題與妻子發生口角,憤而在住家臥室縱火。

事件中是否有人受傷?

陳男、其妻黃女及一名到場滅火的蘇姓警員均因吸入濃煙嗆傷,送醫後無生命危險。

警方如何處理此案?

警方到場後協助滅火,並將陳男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火勢何時被撲滅?

消防人員於當日下午2時30分將火勢撲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