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2男涉毒駕遭聲押 1人請回、1人恐再犯獲裁准
嘉義縣警方於6月2日查獲兩起毒駕案件,張姓男子及陳姓男子涉嫌施用毒品後駕駛車輛。嘉義地檢署均以有再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張男證據不足,裁定無保請回;陳男則因有多次施用毒品紀錄及使用交通工具頻率高,有反覆實施毒駕之虞,裁定羈押。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6月3日 16:47
- 🔍 收集: 2026年6月3日 17:08(發表後21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6月6日 16:40(收集後71小時32分鐘)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3日電)嘉義縣警方昨天查獲2名男子涉毒駕案件,嘉檢均依有再犯之虞聲押,其中1人,嘉院依難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無保請回;另1人確有反覆施用毒品後駕車可能性,裁定羈押。
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表示,員警駕駛巡邏車於昨天凌晨至中埔鄉和睦村道路巡邏時,發現張姓男子駕車違規行駛,即上前攔查,察覺其神情怪異,且在車內發現毒品咖啡包,經唾液快篩呈毒品陽性反應,警訊後,依法移送嘉檢偵辦。
嘉義地檢署複訊後,依有再犯之虞,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嘉院表示,張男坦承5月30日施用毒品咖啡包,直到昨天被查獲;全案只有唾液毒品快篩結果,無尿液鑑定報告,無法證明張男體內毒品代謝物濃度,已達到刑法所規定的標準。
嘉院說,卷內事證也無法確認員警於採集唾液前,張男是否有飲食、吸菸、嚼食檳榔或待漱口後10分鐘再採集,唾液快篩結果是否正確,有疑義。張男雖然有過失傷害、酒駕案件前科,但前科紀錄距今有7年之久,難以認定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因此,駁回聲請,諭知無保請回。
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表示,員警昨天晚上至太保市春珠里巡邏時,發現陳姓男子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即攔查確認身分為毒品人口,經其同意實施唾液快篩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陳男坦承施用毒品後騎機車外出,警訊後,移送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嘉檢依有反覆實施毒駕犯罪之虞,向嘉院聲請羈押。
嘉院表示,陳男僅坦承在友人施用安非他命時吸食到煙霧,其漱口後進行唾液測試結果為陽性反應;陳男也非全然否認有施用毒品情形,因此,有施用安非他命高度可能。
嘉院說,員警攔查時,陳男有抽搐情形,可能已有不能安全駕駛情形,涉及毒駕嫌疑重大。陳男雖無酒駕或毒駕前科,但有多次施用毒品犯罪紀錄,且每天都需要使用交通工具,考量陳男有多次施用毒品行為及使用交通工具的頻率,可推論確有反覆於施用毒品後駕車可能性,因此,今天裁定羈押。(編輯:李錫璋)1150603
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表示,員警駕駛巡邏車於昨天凌晨至中埔鄉和睦村道路巡邏時,發現張姓男子駕車違規行駛,即上前攔查,察覺其神情怪異,且在車內發現毒品咖啡包,經唾液快篩呈毒品陽性反應,警訊後,依法移送嘉檢偵辦。
嘉義地檢署複訊後,依有再犯之虞,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嘉院表示,張男坦承5月30日施用毒品咖啡包,直到昨天被查獲;全案只有唾液毒品快篩結果,無尿液鑑定報告,無法證明張男體內毒品代謝物濃度,已達到刑法所規定的標準。
嘉院說,卷內事證也無法確認員警於採集唾液前,張男是否有飲食、吸菸、嚼食檳榔或待漱口後10分鐘再採集,唾液快篩結果是否正確,有疑義。張男雖然有過失傷害、酒駕案件前科,但前科紀錄距今有7年之久,難以認定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因此,駁回聲請,諭知無保請回。
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表示,員警昨天晚上至太保市春珠里巡邏時,發現陳姓男子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即攔查確認身分為毒品人口,經其同意實施唾液快篩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陳男坦承施用毒品後騎機車外出,警訊後,移送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嘉檢依有反覆實施毒駕犯罪之虞,向嘉院聲請羈押。
嘉院表示,陳男僅坦承在友人施用安非他命時吸食到煙霧,其漱口後進行唾液測試結果為陽性反應;陳男也非全然否認有施用毒品情形,因此,有施用安非他命高度可能。
嘉院說,員警攔查時,陳男有抽搐情形,可能已有不能安全駕駛情形,涉及毒駕嫌疑重大。陳男雖無酒駕或毒駕前科,但有多次施用毒品犯罪紀錄,且每天都需要使用交通工具,考量陳男有多次施用毒品行為及使用交通工具的頻率,可推論確有反覆於施用毒品後駕車可能性,因此,今天裁定羈押。(編輯:李錫璋)1150603
常見問題
嘉義地方法院為何駁回張姓男子的羈押聲請?
法院認為全案僅有唾液快篩結果,無尿液鑑定報告,無法證明張男體內毒品代謝物濃度已達刑法標準;且無法確認採集唾液前張男是否有飲食、吸菸、嚼食檳榔等行為,唾液快篩結果有疑義。此外,張男的前科紀錄距今已7年,難以認定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
陳姓男子為何被裁定羈押?
法院認為陳男有多次施用毒品犯罪紀錄,且每天都需要使用交通工具,可推論確有反覆於施用毒品後駕車的可能性,因此裁定羈押。
本案中警方使用了何種毒品檢測方式?
警方使用唾液快篩進行毒品檢測,兩名嫌疑人檢測結果均呈陽性反應。
本案發生在哪些地點?
張男案件發生在嘉義縣中埔鄉和睦村;陳男案件發生在嘉義縣太保市春珠里。
本案的報導日期為何?
報導日期為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