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襲擊女高中生性侵未遂遭押移審 南院裁押3個月
台南一名男子因襲擊女高中生並企圖性侵遭起訴,台南地院裁定羈押3個月。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6月2日 17:14
- 🔍 收集: 2026年6月2日 17:30(發表後16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6月2日 17:32(收集後1分鐘)
中央社台南2日電。蔡姓男子今年4月在台南市襲擊1名放學的女高中生,企圖性侵未遂被逮羈押,台南地檢署以強制性交未遂、強盜未遂等罪嫌偵結起訴,今天移審台南地方法院,地院裁定羈押3個月。台南地院指出,蔡男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刑法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盜未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變裝迴避追查,足認有逃亡之虞。地院表示,蔡男事前已有縝密準備及計畫,非單純臨時起意,再為同種犯罪可能性甚高,因此裁定自6月2日起羈押3個月。全案可抗告。遇襲女學生4月22日下午5時50分放學走在永康區人行道,戴口罩和手袋的蔡男從後方接近,摀住學生嘴巴並拉扯書包,企圖拖進路旁空地。被害人呼救,1名機車騎士持木棍上前嚇阻,蔡男逃逸,學生拍下其背影並報案。警方於4月23日下午在東區勝利路發現蔡男並將其逮捕。
常見問題
台灣治安如何?
整體良好,警方對犯罪行為反應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