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外投資監管新規 禁藉跨境派員轉移受管制數據
Key facts
- 中國對外投資監管新規 禁藉跨境派員轉移受管制數據
- 中國將於7月1日起實施對外投資新規定,禁止投資者透過跨境派遣技術人員等方式,轉移受管制的數據及技術。投資者需依法履行核准備案及資金登記手續,違者將面臨罰款及沒收違法所得。此規定適用於對港澳台的投資。
- Source: PR Times
- Date: 2026年6月1日
Direct answer
中國將於7月1日起實施對外投資新規定,禁止投資者透過跨境派遣技術人員等方式,轉移受管制的數據及技術。投資者需依法履行核准備案及資金登記手續,違者將面臨罰款及沒收違法所得。此規定適用於對港澳台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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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對外投資監管新規 禁藉跨境派員轉移受管制數據 (2026年6月1日), PR Times
- Source
- PR Times
- Date
- 2026年6月1日
中國將於7月1日起實施對外投資新規定,禁止投資者透過跨境派遣技術人員等方式,轉移受管制的數據及技術。投資者需依法履行核准備案及資金登記手續,違者將面臨罰款及沒收違法所得。此規定適用於對港澳台的投資。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6月1日 13:28
- 🔍 收集: 2026年6月1日 13:44(發表後16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6月1日 13:47(收集後2分鐘)
中央社台北1日電。中國將於7月1日起就對外投資實施新規定,包括投資者不得以跨境派遣技術人員等方式,轉移禁止出口及受限制出口的數據及技術。投資者對外投資需依法履行核准備案、跨境資金登記等手續。綜合新華社及新京報1日報導,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於對外投資的規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該規定共34條,包括投資者展開對外投資活動,不得出口、使用國家禁止出口的貨物、技術、服務及相關數據。規定又提到,投資者不得以跨境派遣技術人員、組織人員赴其他國家(地區)工作、跨境提供技術指導、安排人員跨境培訓等方式向其他國家(地區)轉移國家禁止出口的貨物、技術、服務及相關數據。投資者未按規定履行境外投資核准備案手續,或以提交虛假材料等方式申請,將被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及處投資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以上規定適用於投資者在「香港、澳門、台灣」投資的管理。
常見問題
中國對外投資新規定是否影響台灣企業?
是的,該規定適用於對港澳台的投資,接受中國資金的企業需特別留意合規要求。
What are the key facts in this article?
中國將於7月1日起實施對外投資新規定,禁止投資者透過跨境派遣技術人員等方式,轉移受管制的數據及技術。投資者需依法履行核准備案及資金登記手續,違者將面臨罰款及沒收違法所得。此規定適用於對港澳台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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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將於7月1日起實施對外投資新規定,禁止投資者透過跨境派遣技術人員等方式,轉移受管制的數據及技術。投資者需依法履行核准備案及資金登記手續,違者將面臨罰款及沒收違法所得。此規定適用於對港澳台的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