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災後首例逆轉 大阪高院維持大飯核電廠設置許可
大阪高等法院推翻了2020年大阪地方法院撤銷關西電力大飯核電廠3、4號機設置許可的一審判決,判決居民敗訴。法院認定原子力規制委員會的審查程序並無重大錯誤,且關西電力在耐震計算上採取了保守估算,符合安全標準。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8日 16:37
- 🔍 收集: 2026年5月31日 23:51(發表後79小時14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6月2日 00:45(收集後24小時53分鐘)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東京28日報導,日本關西電力大飯核電廠3、4號機設置許可訴訟出現逆轉。大阪高等法院今日推翻大阪地方法院2020年撤銷國家設置許可的一審判決,駁回福井縣及近畿地區居民提出的訴求,判決居民敗訴。這代表福島核災後,日本司法首度否定核電廠設置許可的判決,在二審遭推翻。
綜合讀賣電視台與每日新聞報導,此行政訴訟由居民提起,主張位於福井縣大飯町的關西電力大飯核電廠3、4號機設置許可違法,要求撤銷。該機組於1991年至1993年間投入運轉,福島核災後,日本強化安全審查標準,兩座機組於2017年獲認定符合新規範,並自2018年起重啟運轉。
訴訟焦點在於原子力規制委員會依據新安全標準所進行的審查是否妥當,特別是作為耐震設計基準的「基準地震動」設定。大阪地院一審時曾認定,關西電力計算地震規模時採用平均值,未將可能超過平均值的震動幅度納入考量,審查存在「難以忽視的重大錯誤與缺漏」,因此判決撤銷許可。
大阪高院判決指出,以現今科學技術水準,無法認定審查程序存在「難以忽視的重大錯誤或缺漏」,也不能認為其判斷有不合理之處。法院表示,雖然確實有必要考量大規模地震,但認定關西電力在計算時已採取保守估算方式,政府審查並無不合理之處。
判決出爐後,原告團體批評,日本是地震國家,本不該擁有核電廠,如今卻像走鋼索一樣勉強維持運轉。關西電力則回應,判決代表法院理解政府與公司的立場,未來將持續確保運轉與維護安全。
綜合讀賣電視台與每日新聞報導,此行政訴訟由居民提起,主張位於福井縣大飯町的關西電力大飯核電廠3、4號機設置許可違法,要求撤銷。該機組於1991年至1993年間投入運轉,福島核災後,日本強化安全審查標準,兩座機組於2017年獲認定符合新規範,並自2018年起重啟運轉。
訴訟焦點在於原子力規制委員會依據新安全標準所進行的審查是否妥當,特別是作為耐震設計基準的「基準地震動」設定。大阪地院一審時曾認定,關西電力計算地震規模時採用平均值,未將可能超過平均值的震動幅度納入考量,審查存在「難以忽視的重大錯誤與缺漏」,因此判決撤銷許可。
大阪高院判決指出,以現今科學技術水準,無法認定審查程序存在「難以忽視的重大錯誤或缺漏」,也不能認為其判斷有不合理之處。法院表示,雖然確實有必要考量大規模地震,但認定關西電力在計算時已採取保守估算方式,政府審查並無不合理之處。
判決出爐後,原告團體批評,日本是地震國家,本不該擁有核電廠,如今卻像走鋼索一樣勉強維持運轉。關西電力則回應,判決代表法院理解政府與公司的立場,未來將持續確保運轉與維護安全。
常見問題
此次判決的結果為何?
大阪高院推翻了一審撤銷核電廠設置許可的判決,判決居民敗訴。
一審判決撤銷的理由是什麼?
一審認為關西電力在計算地震規模時未考慮極端值,審查過程存在重大錯誤。
二審法院為何推翻一審判決?
高院認為現有科學水準下,審查程序無重大錯誤,且電力公司已採取保守估算。
此案涉及哪座核電廠?
關西電力公司的大飯核電廠3、4號機。
原告團體對判決的反應為何?
表示遺憾,認為日本作為地震國家不應勉強維持核電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