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因喪屍煙彈送辦又毒駕 嘉義男遭預防性羈押

嘉義市郭姓男子因吸食依托咪酯及毒駕遭攔查,檢方考量其有反覆實施之虞,依刑事訴訟法修正新制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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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5月28日 13:10
  • 🔍 收集: 2026年5月31日 23:49(發表後82小時39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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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郭姓男子7日才因吸食依托咪酯移送法辦,26日騎車見警察便棄車逃逸遭攔查,當場起出毒品並唾液初篩呈陽性反應;檢方以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嘉義地檢署表示,為強力遏止毒駕,台灣高等檢察署通令全國各地檢署,應依今年5月15日施行的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修正新制,積極聲請預防性羈押。嘉義地檢署鐵腕執法,值班檢察官張建強針對一名反覆吸毒上路的郭姓被告聲請預防性羈押,今天順利獲法院裁准。檢方指出,61歲郭姓男子於26日晚間,騎乘機車行經嘉義市世賢路二段與玉山路口,正好遇到巡邏警車,他因見警察心虛、棄車逃逸遭攔查。警方當場在郭姓男子褲袋及隨身物品中,查獲新興毒品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菸油1罐、安非他命2包及愷他命1包,採集唾液初篩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常見問題

郭姓男子為何被羈押?

因吸食依托咪酯及毒駕,且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檢方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

什麼是「喪屍煙彈」?

指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毒品,吸食後會產生類似喪屍的行為。

檢方採取什麼方針?

秉持「從嚴速辦、積極羈押、從重求刑」方針。

這次羈押的法律依據為何?

依據今年5月15日施行的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修正新制。

毒駕有何後果?

毒駕形同道路炸彈,嚴重威脅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