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長津貼領取資格需有國籍加設戶籍 石崇良:長期不在台灣無法領

衛福部長石崇良說明0到18歲成長津貼領取資格,強調需同時具備「中華民國國籍」及「在台灣設有戶籍」兩大條件。長期不在台灣者無法領取,若中途遷出戶籍則停止發放。6至18歲期間的津貼採預存制,與0至6歲的現金發放不同。
politicsNQ 45/100出典:P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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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5月28日 16:28
  • 🔍 收集: 2026年5月31日 23:51(發表後79小時2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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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長石崇良今日說明0到18歲成長津貼領取資格,強調需符合「具中華民國國籍」、「設籍台灣」2條件,換言之長期不在台灣也無法領。0到未滿6歲領現金,6到18歲部分預存。石崇良指出,現行國人若出境滿2年以上未入境,戶籍會被強制遷出,因此外國人不能領,長期不在國內者也不符合領取條件。若孩童7歲才回到國內設戶籍,那就從7歲開始計算;若孩童18歲前死亡,初步規劃監護人仍可領取,待要點出爐會再對外說明。

常見問題

成長津貼的領取資格是什麼?

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設有戶籍。

長期不在台灣可以領嗎?

不行,若戶籍被強制遷出則不符合資格。

0-6歲與6-18歲的發放方式有何不同?

0-6歲領現金自由運用;6-18歲一半給家庭,一半存入專戶。

如果7歲才回國設籍,可以領嗎?

可以,從設籍開始計算。

如果孩童在18歲前死亡,津貼如何處理?

初步規劃監護人仍可領取,細節待要點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