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蘇思云 台北2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中信銀行前行員挪用銀行ATM清算款及財金清算款約新台幣297萬元,顯示銀行有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開罰400萬元,也要求銀行把案例去識別化方式傳至銀行公會網站揭露,提供會員機構參考。
金管會今天表示,中信銀個金集中作業部前行員廖員自2024年11月至2025年8月間挪用該行ATM清算款及財金清算款,所涉金額約297萬元,違規行為時間約10個月,顯示未完善建立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編輯:林淑媛)11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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