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幌市目前正在邀請申請一項旨在支持大型活動和展覽的補助計畫。這項措施旨在在該市的旅遊淡季期間(4月15日至5月31日,以及10月1日至隔年3月15日,不包括札幌雪祭期間)創造活力並引導大量旅遊消費,預計將對吸引遊客和促進札幌的旅遊產生積極影響。
合格活動 在札幌市舉行的音樂、美食、運動、電子競技、動漫/遊戲等類別的活動和展覽(包括錄製),在旅遊淡季期間(4月15日至5月31日,以及10月1日至隔年3月15日,不包括札幌雪祭期間),同時符合以下所有標準: - (1) 利用札幌市內的設施或空間。 - (2) 預計在此期間總共吸引10,000名或更多遊客,如果舉辦多天,預計每天吸引3,000名或更多遊客。 - (3) 預計將吸引來自北海道以外的遊客,並在札幌市內產生住宿需求。 - (4) 考慮在札幌市持續舉辦。 *札幌雪祭期間:令和9年2月4日(星期四)至令和9年2月11日(星期四/假日)
合格的補助費用 [合格費用] - ① 交通和住宿費:活動主辦方和工作人員舉行活動所需的交通和住宿費用。 - ② 設備租賃和運輸費:舉行活動所需的設備和設施的租賃和運輸費用。 *不包括場地提供的固定設備的使用費和租賃費。 - ③ 廣告和宣傳費:吸引遊客的宣傳費用。 *必須針對來自北海道以外的參與者進行宣傳。 - ④ 活動保險費:參加活動保險的費用。 *不包括消費稅(包括地方消費稅)。
[補助比率] - ①、②、③:50% - ④:100%
[最高補助金額(預算)] 補助金上限將為以下兩者中較低的金額(不足1,000日圓的尾數將四捨五入): - 期間內參與人數: - 10,000至不足20,000名參與者:2,000萬日圓 - 20,000至不足30,000名參與者:3,000萬日圓 - 30,000名或更多參與者:5,000萬日圓 - 觀光廳「MICE活動經濟波及效果簡易測量模型」計算出的「札幌市經濟波及效果總額」的10%。
如果收入(不包括補助金)與支出(包括非補助費用)之間的差額少於5,000萬日圓,則補助金額將以該差額為上限確定。即使多個企業共同實施一個項目,一個項目的最高補助金仍為5,000萬日圓。
此外,如果在申請時和績效報告時,收入(不包括補助金)等於或大於支出(包括非補助費用)(即預算平衡或盈餘),則不予補助。
補助項目的實施期間 從撥款決定日起至令和9年3月15日(星期一)。 *這包括項目的準備期。 *在項目完成日期後30天或令和9年3月23日(星期二)中較早的日期前,必須提交績效報告(包括收據等)。
有關補助金的更多詳細信息,請參閱: 如果您正在考慮申請此補助計畫,請務必查閱以下札幌市官方網站和補助金撥款指南。 札幌市網站「淡季旅遊活力創造補助金」:https://www.city.sapporo.jp/keizai/kanko/news2/r8kansankihojokin.html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キャンペーン
- 原文日期:4月15日 / 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