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依據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規定。

(一)停止受理轉換交換之事由:辦理配股配息作業事宜。

(其他事項敘明:)

(二)停止受理轉換交換登記起訖日期:民國115年07月03日115年07月28日止。

(三)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5年07月03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15年07月01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無其他應敘明事項。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115年07月03日 / 115年07月28日
  • 產品、服務: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高林一(29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