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宏】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批准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飛宏公司於6月11日召開股東常會,會中批准解除董事的競業禁止。此決議允許包括林中民、蔣為峰、林冠宏等董事,以及周大任、康惠媚、吳中書等獨立董事,在任職期間從事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業務。此項決議對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Corporate Governance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6月11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6月12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6月12日 17:53(收集後9小時53分鐘)
1. 股東會決議日: 115/06/11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董事: 林中民
(2) 董事: 蔣為峰
(3) 董事: 林冠宏
(4) 獨立董事: 周大任
(5) 獨立董事: 康惠媚
(6) 獨立董事: 吳中書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1/2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2/3以上同意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林中民董事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普臻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市徐匯區古美路1515號17號樓3樓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與人機交互技術有關的軟硬件的研發、人機交互計算機軟件的製作、銷售自產產品;計算機軟件、硬件產品的批發、進出口、佣金代理(拍賣除外),並提供相關技術服務。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重大影響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普臻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USD300,000;持股100%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常見問題

飛宏的董事未來可以從事哪些業務活動?

董事在任職期間,被允許從事與飛宏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業務活動。

這項決議會影響飛宏的業績嗎?

根據新聞稿,此決議對公司的財務和業務營運沒有重大影響。

董事林中民在中國的業務是什麼?

董事林中民擔任普臻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董事長,該公司從事與人機互動技術相關的軟硬體研發與銷售業務。

解除競業禁止的目的是什麼?

具體目的未詳述,但可能是為了利用董事的多元經驗和外部合作來擴展業務機會的策略一部分。

這則新聞對投資者重要嗎?

公司治理的變動可能對投資者很重要,因為它關係到公司的未來成長策略和風險管理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