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實發生日:115年07月02日 2. 公司名稱: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 發生緣由: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121805528號函及臺證上一字第1121806212號函辦理。 6. 因應措施: 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後續執行情形如下:
承諾事項: (1) 承諾增訂下列事項於本公司章程,並提最近一次股東會通過:本公司之子公司岳洋股份有限公司及竑穗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此後辦理現金增資時,本公司應按原有股份比例分認,如未認足按原有股份比例得認購之額度,須先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經股東會同意,始得為之。本公司處分、移轉或降低對子公司岳洋股份有限公司及竑穗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亦同。另應強化對該二子公司之監理,該二子公司之相關內控辦法、年度稽核計畫及執行情形應提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
(2) 承諾本公司、岳洋股份有限公司及竑穗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底,部分自營或代開發票物業管理停車場未取具停車場登記證之場站,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掛牌前取具停車場登記證,無法改善者,承諾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掛牌前停止營運、關場、完成解約或合約到期前仍無法改善者,將不再續約,另前揭作業列為每年年度稽核計畫之稽核項目,並委託會計師於上市掛牌後連續三年就取得停車場登記證及子公司監理之內部控制制度遵循情形取得審查報告。
執行情形: (1) 本公司於113/06/27股東常會通過修章案。 (2) 本公司於114年3月13日及115年3月10日取得會計師出具113年度及11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項目可維持有效性確信結論之報告。 (3) 115年度會計師審查進行中,本公司尚未取得審查報告。 7.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岳洋股份有限公司 / 竑穗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7/02 / 113/06/27
- 產品、服務:停車場運営 / 物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