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太】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之競業限制
Key facts
- 【長榮航太】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之競業限制
- 長榮航太於115年5月26日召開股東常會,會中決議解除董事長榮航空代表人孫嘉明先生之競業禁止限制。許可項目為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業務,期間自115年5月26日起至117年5月28日止。本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並由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本案不涉及大陸地區事業之競業行為。
- Source: PR Times
- Date: 2026年5月26日
Direct answer
長榮航太於115年5月26日召開股東常會,會中決議解除董事長榮航空代表人孫嘉明先生之競業禁止限制。許可項目為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業務,期間自115年5月26日起至117年5月28日止。本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並由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本案不涉及大陸地區事業之競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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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榮航太】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之競業限制 (2026年5月26日), PR Times
- Source
- PR Times
- Date
- 2026年5月26日
長榮航太於115年5月26日召開股東常會,會中決議解除董事長榮航空代表人孫嘉明先生之競業禁止限制。許可項目為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業務,期間自115年5月26日起至117年5月28日止。本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並由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本案不涉及大陸地區事業之競業行為。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6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27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31日 19:25(收集後107小時25分鐘)
1. 股東會決議日:115/05/26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長榮航空(股)公司代表人:孫嘉明先生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5/05/26~117/05/28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表決結果:本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長榮航空(股)公司代表人:孫嘉明先生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5/05/26~117/05/28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表決結果:本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常見問題
長榮航太此次股東會的主要決議為何?
決議解除董事長榮航空代表人孫嘉明先生的競業禁止限制。
競業禁止解除的有效期間為何?
自115年5月26日起至117年5月28日止。
此項決議的表決結果如何?
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並由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
此次解除競業禁止是否涉及大陸地區業務?
不適用,本案不涉及大陸地區事業之競業行為。
為何需要解除董事的競業禁止限制?
依據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若從事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行為,需經股東會許可,以符合公司治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