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異】公告本公司民國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Key facts
- 【銘異】公告本公司民國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銘異公司於民國115年6月17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三位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於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從事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 Source: PR Times
- Date: 2026年6月17日
Direct answer
銘異公司於民國115年6月17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三位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於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從事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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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銘異】公告本公司民國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2026年6月17日), PR Times
- Source
- PR Times
- Date
- 2026年6月17日
銘異公司於民國115年6月17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三位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於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從事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6月17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6月18日 17:00(發表後32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6月19日 19:49(收集後26小時49分鐘)
1. 股東會決議日:115/06/17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謝錦興 董事
(2) 楊宏仁 董事
(3) 孫德文 董事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票決後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謝錦興 董事
(2) 楊宏仁 董事
(3) 孫德文 董事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票決後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常見問題
銘異公司為何解除董事的競業禁止限制?
根據公司法第209條,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允許特定董事在任職期間從事與本公司類似業務,以利其多元發展並強化外部資源整合。
哪些董事獲得競業行為許可?
謝錦興、楊宏仁、孫德文三位董事獲准於任職期間從事與銘異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此次決議是否影響公司財務或業務?
公司表示此競業許可不涉及大陸地區事業,且對本公司財務與業務無顯著影響。
競業許可的法律依據為何?
依據《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若欲從事競業行為,須經股東會許可;本次決議已依法完成表決程序。
未來是否可能擴大競業許可範圍?
目前無進一步計畫,惟公司保留依治理需求調整之彈性,未來若有變動將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