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麗-KY】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一項第三款公告
金麗-KY依規定公告,向全資子公司長泰金蘋果實業有限公司新增資金貸與新台幣4.5億元,使得總貸與餘額達新台幣9億元。此舉旨在因應土地建廠代墊款轉列其他應收款項之需求,並解決過去因作業程序誤植導致的貸與超限問題,該問題預計於2026年6月23日股東會後解決。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8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9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9日 09:24(收集後1小時23分鐘)
1. 事實發生日: 115/05/08
2. 接受資金貸與之:
(1) 公司名稱: 長泰金蘋果實業有限公司
(2) 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母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
(3) 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212,484
(4) 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 450,000
(5) 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 450,000
(6) 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 是
(7) 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900,000
(8) 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土地建廠代墊款項轉列為其他應收款項產生資金貸與情事,
但長泰金蘋果營收尚小,目前難以再增加註冊資本額,
故無法即刻透過注資以還款,擬新增資金貸與額度。
3.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 內容: 無
(2) 價值(仟元): 0
4.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 資本(仟元): 521,566
(2) 累積盈虧金額(仟元): 9,645
5. 計息方式:
利率以前次資金貸與放款利率為原則
6. 還款之:
(1) 條件:
動支日起一年內還款
(2) 日期:
動支日起一年內還款
7.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900,000
8.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3.66
9. 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 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註四)資金貸與餘額係原於2025年5月6日金蘋果(中國)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長泰金蘋果實業有限公司新台幣4.5億元,加計
本次金蘋果(中國)有限公司資金貸與長泰金蘋果實業有限
公司新台幣4.5億元計算而得。
2. 本公司已於2025/08/25董事會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內容誤植導致資金貸與超限部分,待2026/06/23股東會決議通過後
,長泰金蘋果之資金貸與金額即符合修訂後之限額規定。
關鍵字: 重大訊息
2. 接受資金貸與之:
(1) 公司名稱: 長泰金蘋果實業有限公司
(2) 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母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
(3) 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212,484
(4) 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 450,000
(5) 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 450,000
(6) 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 是
(7) 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900,000
(8) 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土地建廠代墊款項轉列為其他應收款項產生資金貸與情事,
但長泰金蘋果營收尚小,目前難以再增加註冊資本額,
故無法即刻透過注資以還款,擬新增資金貸與額度。
3.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 內容: 無
(2) 價值(仟元): 0
4.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 資本(仟元): 521,566
(2) 累積盈虧金額(仟元): 9,645
5. 計息方式:
利率以前次資金貸與放款利率為原則
6. 還款之:
(1) 條件:
動支日起一年內還款
(2) 日期:
動支日起一年內還款
7.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900,000
8.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3.66
9. 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 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註四)資金貸與餘額係原於2025年5月6日金蘋果(中國)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長泰金蘋果實業有限公司新台幣4.5億元,加計
本次金蘋果(中國)有限公司資金貸與長泰金蘋果實業有限
公司新台幣4.5億元計算而得。
2. 本公司已於2025/08/25董事會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內容誤植導致資金貸與超限部分,待2026/06/23股東會決議通過後
,長泰金蘋果之資金貸與金額即符合修訂後之限額規定。
關鍵字: 重大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