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寶】(補充114/1/15公告)子公司「金寶電子(中國)有限公司」處分 閒置土地及建物
金寶公司補充公告,其子公司金寶電子(中國)有限公司已於115年4月15日完成閒置土地及建物的處分。此交易為原114年1月15日董事會通過處分案的補充說明,交易金額調整為人民幣4.75億元,預計處分利益約為人民幣1.9億元。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4月15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4月16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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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東莞市長安鎮沙頭村振安路417號土地及建物。
2. 事實發生日:115/4/15~115/4/15
3. 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4年1月15日
4. 其他核決日期:不適用
5. 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面積:163,697平方米;建物面積:220,708平方米;交易總金額:人民幣475,085仟元(扣除交易相關稅捐後之淨額) (折合約新台幣2,199,588仟元)。
6. 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東莞市長禧實業投資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無。
7. 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8. 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9. 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扣除原土地及建物之帳面價值及相關所得稅賦後,處分利益約為人民幣189,622仟元 (折合約新台幣877,926仟元)。
10. 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買賣雙方所簽訂之契約規定。
11.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交易之價格係參考專業估價者出具鑑價報告並經雙方議價後,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
12.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1)深圳億通資產評估房地產土地估價有限公司:人民幣622,010仟元 (折合約新台幣2,879,831仟元) (扣除交易相關稅捐後約人民幣459,327仟元 (折合約新台幣2,126,628仟元)) (2)上海利滄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人民幣582,010仟元 (折合約新台幣2,694,636仟元) (扣除交易相關稅捐後約人民幣476,482仟元 (折合約新台幣2,206,056仟元))。
13. 專業估價師姓名:(1)羅叔輝、張玉明 (2)徐紅兵、陸斌。
14. 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羅叔輝(44150014)、張玉明(34000274) (2)徐紅兵(31060027)、陸斌(31120025)。
15. 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 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 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8. 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交易金額低於估價結果,洽會計師表示意見。
19.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廣東上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20. 會計師姓名:黃笑娟。
21. 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441900010007。
22. 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23. 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營運需求之調整及活化資產。
24. 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5. 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6. 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7. 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 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 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114年1月15日。
31. 其他敘明事項:(1)係114/1/15「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子公司「金寶電子(中國)有限公司」處分
閒置土地及建物」之補充公告。
(2)原於114年1月15日董事會通過,子公司「金寶電子(中國)有限公司」
擬以人民幣530,000仟元處分閒置土地及建物,
交易相對人為東莞市金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扣除原土地及建物之帳面價值及考慮相關稅捐後,處分利益約為人民幣216,453仟元。
(3)於115年4月15日完成交割,補充說明:
原交易相對人東莞市金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由其100%持股之子公司-
東莞市長禧實業投資有限公司進行實際交易,交易扣除交易相關稅捐後之淨額
為人民幣475,085仟元。
再扣除原土地及建物之帳面價值及相關所得稅賦後,處分利益約為人民幣189,622仟元。
2. 事實發生日:115/4/15~115/4/15
3. 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4年1月15日
4. 其他核決日期:不適用
5. 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土地面積:163,697平方米;建物面積:220,708平方米;交易總金額:人民幣475,085仟元(扣除交易相關稅捐後之淨額) (折合約新台幣2,199,588仟元)。
6. 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東莞市長禧實業投資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無。
7. 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8. 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9. 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扣除原土地及建物之帳面價值及相關所得稅賦後,處分利益約為人民幣189,622仟元 (折合約新台幣877,926仟元)。
10. 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買賣雙方所簽訂之契約規定。
11.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交易之價格係參考專業估價者出具鑑價報告並經雙方議價後,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
12.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1)深圳億通資產評估房地產土地估價有限公司:人民幣622,010仟元 (折合約新台幣2,879,831仟元) (扣除交易相關稅捐後約人民幣459,327仟元 (折合約新台幣2,126,628仟元)) (2)上海利滄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人民幣582,010仟元 (折合約新台幣2,694,636仟元) (扣除交易相關稅捐後約人民幣476,482仟元 (折合約新台幣2,206,056仟元))。
13. 專業估價師姓名:(1)羅叔輝、張玉明 (2)徐紅兵、陸斌。
14. 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羅叔輝(44150014)、張玉明(34000274) (2)徐紅兵(31060027)、陸斌(31120025)。
15. 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 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 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8. 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交易金額低於估價結果,洽會計師表示意見。
19.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廣東上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20. 會計師姓名:黃笑娟。
21. 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441900010007。
22. 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23. 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營運需求之調整及活化資產。
24. 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5. 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6. 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7. 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 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 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114年1月15日。
31. 其他敘明事項:(1)係114/1/15「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子公司「金寶電子(中國)有限公司」處分
閒置土地及建物」之補充公告。
(2)原於114年1月15日董事會通過,子公司「金寶電子(中國)有限公司」
擬以人民幣530,000仟元處分閒置土地及建物,
交易相對人為東莞市金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扣除原土地及建物之帳面價值及考慮相關稅捐後,處分利益約為人民幣216,453仟元。
(3)於115年4月15日完成交割,補充說明:
原交易相對人東莞市金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由其100%持股之子公司-
東莞市長禧實業投資有限公司進行實際交易,交易扣除交易相關稅捐後之淨額
為人民幣475,085仟元。
再扣除原土地及建物之帳面價值及相關所得稅賦後,處分利益約為人民幣189,622仟元。
常見問題
金寶公司此次公告的目的是什麼?
這是對114年1月15日子公司處分閒置土地及建物公告的補充說明。
本次處分的標的物是哪裡?
標的物是位於中國東莞市長安鎮沙頭村振安路417號的土地及建物。
交易金額與預計處分利益分別是多少?
交易總金額為人民幣475,085仟元,預計處分利益約為人民幣189,622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