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實發生日:115/06/29 2. 公司名稱:遠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 發生緣由: 本公司接獲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來函通知,本公司董事長周發於民國114年4月18日114年10月16日間買賣本公司股票,依法計算獲有價差利益新台幣310,745元;本公司獨立董事賴重光於民國114年4月9日114年10月8日間買賣本公司股票,依法計算獲有價差利益新台幣598,307元。要求本公司應針對該等利益,並加算法定利息,請求其將利益歸於公司。 6. 因應措施: 本公司依法應請求將其利益歸於本公司。 7.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關鍵字:重大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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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