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百】本公司代子公司太平洋流通投資(股)公司公告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Key facts
- 【遠百】本公司代子公司太平洋流通投資(股)公司公告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 遠東百貨的相關公司太平洋流通投資,已批准解除其董事的競業禁止限制。此舉允許董事徐旭東先生、羅仕清先生及楊政憲先生在其任期內從事競業行為。此舉旨在擴大董事的活動範圍,最大化商業機會。
- Source: PR Times
- Date: 2026年6月9日
Direct answer
遠東百貨的相關公司太平洋流通投資,已批准解除其董事的競業禁止限制。此舉允許董事徐旭東先生、羅仕清先生及楊政憲先生在其任期內從事競業行為。此舉旨在擴大董事的活動範圍,最大化商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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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遠百】本公司代子公司太平洋流通投資(股)公司公告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2026年6月9日), PR Times
- Source
- PR Times
- Date
- 2026年6月9日
遠東百貨的相關公司太平洋流通投資,已批准解除其董事的競業禁止限制。此舉允許董事徐旭東先生、羅仕清先生及楊政憲先生在其任期內從事競業行為。此舉旨在擴大董事的活動範圍,最大化商業機會。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6月9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6月10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6月12日 17:53(收集後57小時53分鐘)
1. 股東會決議日期:民國115年06月09日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徐旭東 / 董事
(2) 羅仕清 / 董事
(3) 楊政憲 / 董事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全體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 羅仕清董事
(2) 楊政憲董事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 羅仕清董事
(1) 太平洋中國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2) 百發中國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2) 楊政憲董事
(1) 太平洋中國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2) 百發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 太平洋中國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 2503 Bank of America Tower, 12 Harcour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2) 百發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 11/F, Lippo Leighton Tower, 103 Leighton Road, Causeway bay, Hong Kong
(3) 百發中國投資有限公司 - 上海市自由貿易試驗區白蓮涇路28號5樓A區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一般投資。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述公司屬本公司轉投資事業者,其投資損益皆依規定認列。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徐旭東 / 董事
(2) 羅仕清 / 董事
(3) 楊政憲 / 董事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全體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 羅仕清董事
(2) 楊政憲董事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 羅仕清董事
(1) 太平洋中國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2) 百發中國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2) 楊政憲董事
(1) 太平洋中國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2) 百發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 太平洋中國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 2503 Bank of America Tower, 12 Harcour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2) 百發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 11/F, Lippo Leighton Tower, 103 Leighton Road, Causeway bay, Hong Kong
(3) 百發中國投資有限公司 - 上海市自由貿易試驗區白蓮涇路28號5樓A區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一般投資。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述公司屬本公司轉投資事業者,其投資損益皆依規定認列。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常見問題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具體意味著什麼?
這意味著,先前被禁止的、與公司相同或類似的業務參與,現在在其任期內被允許。
這項決定對遠東百貨集團的整體策略有何影響?
預計將有助於更好地利用董事的專業知識和網絡,尤其是在開拓中國市場等地區的業務擴張和尋求新的投資機會。
允許競業的業務範圍是多大?
僅限於與遠東百貨集團註冊的業務活動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這項決定是否存在風險?
潛在風險包括董事與公司之間的利益衝突,以及中國市場特有的監管風險。
未來應關注哪些方面?
焦點將集中在董事們具體的競業活動以及這些活動如何為集團的業績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