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興材料】民國11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案

達興材料於2026年5月22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取締役及其代表人從事競業行為之豁免案。本次獲准對象包含法人董事長興材料、康利投資以及三名獨立董事,核准其於任職期間繼續兼任相關職務。
人事NQ 67/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2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23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24日 07:11(收集後23小時11分鐘)
1. 股東會決議日:115/05/22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長興材料工業(股)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2) 長興材料工業(股)公司代表人陳金源,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 康利投資(股)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4) 康利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林挺立,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5) 林欣吾,本公司獨立董事
(6) 鄭煒順,本公司獨立董事
(7) 蔡志群,本公司獨立董事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 長興材料工業(股)公司:擔任英屬維京群島長興全球、Eternal Holdings Inc.、Mixville Holdings Inc.、長興材料工業株式會社、長陽開發科技、長興電子材料(泰國)、長廣精機、Elga Europe S.r.l.、Eternal Technology Corp.、Eternal Materials Singapore Pte. Ltd.、研創資本、宇晨材料等公司董事。
(2) 陳金源:長興材料工業(股)公司董事暨總經理室顧問暨產業發展策略長。
(3) 康利投資(股)公司:英屬開曼群島商科絡達董事、達基教育發展董事長、瑞鼎科技董事、英屬開曼群島商錼創科技董事、星河能源監察人、星耀二號能源監察人。
(4) 林挺立:友達光電資深副總經理、AFPD Pte. Ltd.董事、景智電子(廈門)有限公司董事。
(5) 林欣吾:台灣經濟研究院副院長暨研究員、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獨立董事、友達光電法令遵循最高顧問。
(6) 鄭煒順:瑞鼎科技、勤誠興業、詠業科技獨立董事。
(7) 蔡志群:通嘉科技獨立董事、科毅光電董事、華傑投資董事長、神盾董事、鴻璟科技法人董事代表人。
4. 許可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
6. 涉及大陸地區事業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康利投資代表人林挺立。
7. 大陸地區事業名稱及職務:景智電子(廈門)有限公司董事。
8. 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廈門火炬高新區(翔安)產業區舫山西路1998號。
9. 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液晶光電產品及相關零組件之製造、銷售及租賃。
10. 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 對大陸事業之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常見問題

為什麼要豁免董事的競業禁止義務?

依據公司法規定,董事若兼任其他公司職務,為釐清潛在的利益衝突,須經股東會批准以取得法規上的許可。

這項決議對股東有何影響?

展現了透明的公司治理流程,並允許董事在不同領域發揮其專業,進而強化企業間的協同效應。

關於大陸地區事業是否有特殊規定?

有的,若台灣企業指派董事參與大陸地區事業,必須詳實揭露其具體擔任職務與營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