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明】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達明機器人於115年5月27日召開股東會,會中通過解除法人董事台灣歐姆龍代表人Olivier Welker之競業禁止限制。此決議允許其在不損及公司利益之前提下,投資或經營與達明營業範圍相同之業務,期限為董事任職期間。本次決議經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且不涉及大陸地區事業之相關業務。
businessNQ 48/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7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28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31日 19:06(收集後83小時6分鐘)
1. 股東會決議日:115/05/27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法人董事台灣歐姆龍(股)公司之代表人:Olivier Welker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不損及公司利益前提下,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行為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董事任職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常見問題

達明機器人此次股東會的主要決議為何?

主要決議為通過解除法人董事台灣歐姆龍代表人Olivier Welker的競業禁止限制。

競業禁止解除的適用期間為何?

該許可的適用期間為Olivier Welker擔任達明機器人董事的任職期間。

此次決議的表決門檻為何?

根據公司法第209條,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

此項競業許可是否涉及大陸地區業務?

不適用,本次許可不涉及任何大陸地區事業之營運。

解除競業禁止的前提條件是什麼?

前提條件為在不損及達明機器人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方可投資或經營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