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廣】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

迎廣宣布,其對100%持股子公司CIPTA INDUSTRIAL SDN. BHD.的資金貸與已達到「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的規定。新增貸與金額為新台幣3億1400萬元,用於設備擴充和營運所需,使對子公司的總貸與餘額達到新台幣4億7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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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7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8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8日 08:14(收集後14分鐘)
1. 事實發生日:115/05/07
2. 接受資金貸與之:
(1) 公司名稱:CIPTA INDUSTRIAL SDN. BHD.
(2) 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100%持股之轉投資事業。
(3) 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07,726
(4) 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57,000
(5) 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14,000
(6) 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 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71,000
(8) 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增購設備及營運所需
3.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 內容:無
(2) 價值(仟元):0
4.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 資本(仟元):490,285
(2) 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2,219
5. 計息方式:
不得低於借款當日銀行短期放款最低利率計息,如遇特殊情形,
得經董事會同意後,依實際狀況予以調整
6. 還款之:
(1) 條件:
屆期清償或提前分次償還
(2) 日期:
自實際貸與日起一年內還款
7.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71,000
8.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9.97
9. 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 其他應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