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實發生日:115/06/30
2. 公司名稱:誠美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 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近日依法準備2026年股東常會之年報,以及股東會前十大股東關係等資訊,經向集保公司申請取得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5月2日(股常會)之股東名冊資料後,經比對發現有下列主體,共計竟已持有本公司高達34.83%之股份,且下列主體即是由上述涉及不法吸金、近日遭檢方起訴求處重刑之溫峰泰所主導「天逸金融集團」原本安排共同持股本公司的集團主體,而且其中諸多外資法人帳戶悖於常態,否決財報造成市場動盪,且異常共同積極參與董事選舉之表決,從持有時間、帳號,持股及金融機構,以及本次股東常會及股東臨會之投票行為,存有統計上一致性,過度異常明顯,尤其部分以外資形式退避審查,而國內公司負責人顯非購股資金之實際出資人,資金來源亦有重大異常,特別過度集中於香港等地區,而進入我國資本市場:
股東姓名:
(1) 景福投資有限公司 (2)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託保管六福基金獨立投資組合有限公司-全球機會組合投資專戶 (3) 永徽投資有限公司 (4) 熙和投資有限公司 (5) 創世紀投資有限公司 (6)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託保管永豐金證券(亞洲)有限公司客戶永豐金(亞洲)代理人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7) 群益金鼎受託保管六福證券(香港)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8)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保管元大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客戶投資專戶 (9) 恆泰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託保管群***(香港)***投資專戶 (11) 花旗託管第***(香港)***投資專戶 (12) 偉*投資有限公司 (13) 德商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投資專戶 (14)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國***(香港)***投資專戶-客戶帳戶 (15)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受託保管輝*証券(香港)***投資專戶
疑違反證交法43條之1及企併法27條等相關規定事項。
6. 因應措施:移送予主管機關調查有無表決權。
7. 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調查
- 相關組織:景福投資有限公司 / 元大證券 / 永徽投資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6/30 / 2025年12月31日
- 產品、服務:電子材料 / 精密化學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