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舟】公告本公司新任董事及法人董事代表人解除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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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訊舟】公告本公司新任董事及法人董事代表人解除競業禁止之限制
  • 訊舟公告,本公司新任董事及法人董事代表人於任職期間獲准從事與公司相同營業範圍之業務,此決議已於股東會通過,對公司財務與業務運作無任何影響。
  • Source: PR Times
  • Date: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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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舟公告,本公司新任董事及法人董事代表人於任職期間獲准從事與公司相同營業範圍之業務,此決議已於股東會通過,對公司財務與業務運作無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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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舟】公告本公司新任董事及法人董事代表人解除競業禁止之限制 (2026年6月16日), PR Times
Source
PR Times
Date
2026年6月16日
訊舟公告,本公司新任董事及法人董事代表人於任職期間獲准從事與公司相同營業範圍之業務,此決議已於股東會通過,對公司財務與業務運作無任何影響。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6月16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6月17日 17:00(發表後32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6月18日 16:37(收集後23小時37分鐘)
1. 股東會決議日:115年06月16日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潘良榮
董事:李翰紳
法人董事代表人:洪榮隆(家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侯景德(家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法人董事代表人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常見問題

訊舟為何要公告董事競業禁止解除?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若欲從事與公司相同業務,須經股東會許可,故需公告以確保資訊透明。

哪些董事獲得競業許可?

董事潘良榮、李翰紳,以及家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洪榮隆與侯景德獲准。

競業許可的範圍與期間為何?

許可項目為與本公司相同營業範圍,期間為其擔任董事及法人董事代表人之職務期間。

此舉對訊舟財務有何影響?

公司明確表示,此競業許可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運作無任何影響。

是否有涉及中國大陸地區事業?

無。公告中明確指出,所許可之競業行為不涉及大陸地區事業,亦無相關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