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華藥就撤仲案向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藥華藥宣布,針對與AOP Orphan Pharmaceuticals GmbH的仲裁案,因德國法蘭克福高等法院駁回其撤銷部分仲裁判斷的聲請,已向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その他NQ 0/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4月30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4日 08:00(發表後95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4日 08:01(收集後1分鐘)
1. 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AOP Orphan Pharmaceuticals GmbH(簡稱AOP)
2. 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德國聯邦最高法院
3. 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尚無
4. 事實發生日:115/04/30
5. 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關於本公司與AOP間仲裁案,本公司於2025年2月17日接獲國際商會(ICC)國際仲裁院之部分仲裁判斷(Partial Final Award),本公司依法向德國法蘭克福高等法院提出撤銷一部分之部分仲裁判斷。德國法蘭克福高等法院於2026年4月24日駁回本公司撤仲之聲請。
6. 處理過程:
針對德國法蘭克福高等法院駁回本公司撤仲聲請之裁定,因本公司核心法律主張及重要證據未依法獲適當審理,本公司已依法向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7. 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目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沒有影響。
8. 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 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