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海】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廣州萬海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公告終止與深圳聯豐國際貨運有限公司之使用權資產租賃合約
Key facts
- 【萬海】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廣州萬海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公告終止與深圳聯豐國際貨運有限公司之使用權資產租賃合約
- 萬海(Wan Hai Lines)宣布,其轉投資公司廣州萬海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將提前終止與深圳聯豐國際貨運有限公司簽訂的使用權資產租賃合約,終止日期為2026年6月11日。此提前解約旨在減少不必要的資產使用成本。
- Source: PR Times
- Date: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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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海(Wan Hai Lines)宣布,其轉投資公司廣州萬海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將提前終止與深圳聯豐國際貨運有限公司簽訂的使用權資產租賃合約,終止日期為2026年6月11日。此提前解約旨在減少不必要的資產使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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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海】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廣州萬海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公告終止與深圳聯豐國際貨運有限公司之使用權資產租賃合約 (2026年6月11日), P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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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 Times
- Date
- 2026年6月11日
萬海(Wan Hai Lines)宣布,其轉投資公司廣州萬海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將提前終止與深圳聯豐國際貨運有限公司簽訂的使用權資產租賃合約,終止日期為2026年6月11日。此提前解約旨在減少不必要的資產使用成本。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6月11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6月12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6月12日 17:53(收集後9小時53分鐘)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天河區華穗路406號之二20樓 2005/2006A/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房號。
2.事實發生日: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1日。
3.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5年6月11日。
4.其他核決日期: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原租賃面積:979.02平方公尺,折合約296坪。剩餘租賃每平方公尺使用權資產價值:約新台幣 3,252元(人民幣 695.82元)。使用權資產價值減少金額: 新台幣 3,183,623元(人民幣681,222.94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深圳聯豐國際貨運有限公司。與本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提前解約。前次移轉所有人: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合計租期60個月。限制條款: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提前解約。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5年6月11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民國110年11月25日。
31.其他敘明事項:無。
2.事實發生日: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1日。
3.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5年6月11日。
4.其他核決日期: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原租賃面積:979.02平方公尺,折合約296坪。剩餘租賃每平方公尺使用權資產價值:約新台幣 3,252元(人民幣 695.82元)。使用權資產價值減少金額: 新台幣 3,183,623元(人民幣681,222.94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深圳聯豐國際貨運有限公司。與本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提前解約。前次移轉所有人: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合計租期60個月。限制條款: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3.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提前解約。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5年6月11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民國110年11月25日。
31.其他敘明事項:無。
常見問題
萬海航運的子公司提前終止租賃合約的主要原因為何?
主要原因是為了減少使用權資產相關的不必要成本,旨在提高公司的財務效率。
這次合約變動對萬海航運的整體營運策略有何影響?
這被視為公司專注於降低成本和優化資產策略的一部分,可能旨在實現更有效率的營運。
提前終止合約的具體財務影響為何?
使用權資產價值的減少金額約為新台幣318萬元,預期能降低固定成本。
這是屬於哪種類型的關係人交易?
這是萬海航運的轉投資公司與其關係人深圳聯豐國際貨運有限公司之間的交易,並已作為關係人交易進行披露。
萬海航運未來是否可能繼續採取類似的節約成本措施?
這取決於市場狀況和管理策略,但由於效率提升和成本管理也是航運業的普遍趨勢,因此未來採取類似措施的可能性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