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新科】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華新科技向關係企業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租賃桃園市楊梅區的土地及建築物,取得使用權資產。此舉旨在滿足公司對辦公室和廠房空間的持續需求。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4月29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4月30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4月30日 08:25(收集後25分鐘)
1. 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每行最多輸入78個bytes)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566號之3
2. 事實發生日:115/4/29~115/4/29
3. 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4月29日
4. 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 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 1,387坪
租期: 民國115年06月01日起至117年05月31日
每月租金: 新台幣804,460元(未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 新台幣18,943,873元
6. 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該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權18.3%
7. 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廠房租賃契約到期需辦理續租
前次移轉情形:不適用
8. 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 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 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契約規定。
(2) 契約限制條款:應合法使用,不得轉租。(但可轉租予關聯企業)
(3)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提前終止租約應於3個月前通知
11.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2)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區域行情。
(3) 決策單位:董事會。
12.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 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 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 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 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 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 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 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 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 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 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做為辦公室及廠房使用
24. 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 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 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 年04 月29 日NA
27. 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 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 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 其他敘明事項:
無
關鍵字: 重大訊息
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每行最多輸入78個bytes)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高獅路566號之3
2. 事實發生日:115/4/29~115/4/29
3. 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4月29日
4. 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 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租賃面積: 1,387坪
租期: 民國115年06月01日起至117年05月31日
每月租金: 新台幣804,460元(未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 新台幣18,943,873元
6. 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該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權18.3%
7. 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廠房租賃契約到期需辦理續租
前次移轉情形:不適用
8. 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 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 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契約規定。
(2) 契約限制條款:應合法使用,不得轉租。(但可轉租予關聯企業)
(3)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提前終止租約應於3個月前通知
11.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 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2)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區域行情。
(3) 決策單位:董事會。
12.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 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 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 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 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 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 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 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 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 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 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供做為辦公室及廠房使用
24. 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 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 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 年04 月29 日NA
27. 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 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 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 其他敘明事項:
無
關鍵字: 重大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