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實發生日:115年06月23日

2. 公司名稱:華友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 發生緣由:依據華友聯三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

6. 因應措施:不適用

7. 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債券賣回基準日:民國115年08月27日(滿2年)。

二、債券賣回價款:以債券面額之103.0225%計算,即每張債券面額新台幣100,000元 × 103.0225% = 新台幣103,022元。

三、賣回期間:自民國115年07月18日起,至115年08月27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債權人得自賣回權行使開始日之前一營業日起,至截止日之前一營業日止(即民國115年07月17日至民國115年08月26日),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

四、賣回手續暨應備文件:本債券為無實體發行,債券持有人請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賣回行使申請書於送達時即生效力且不得撤回。應備文件如下:

1、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表格由證券商提供),須加蓋證券集保帳戶原留印鑑章。

2、證券存摺。

3、集保帳戶印鑑。

五、賣回價款發放日:本公司預計於民國115年9月3日,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供交易券商之銀行帳號採匯款方式給付。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115/06/23 / 115/07/17
  • 產品、服務: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華友聯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