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鹽(1737)代重要子公司臺鹽綠能公告,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臺鹽公司代其重要子公司臺鹽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截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該公司累積虧損已達實收資本額的二分之一。此案已依據公司法第211條規定,提報至最近一次的股東會報告。 · 2026-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