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昇】公告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羅昇公告向其全資子公司天津羅昇企業有限公司新增資金貸與新台幣9,266萬2千元,作為營運資金。此筆新增資金使得對該子公司的資金貸與總額達到新台幣2億3,165萬5千元,已超過新台幣一千萬元及羅昇最近期淨值百分之二的標準。本次貸與未提供擔保。
資金調達NQ 0/100出典:P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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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5月4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5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5日 08:02(收集後2分鐘)
1. 事實發生日: 2026/05/04 (民國115年05月04日)
2. 接受資金貸與之:
(1) 公司名稱: 天津羅昇企業有限公司
(2) 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3) 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 404,227
(4) 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 138,993
(5) 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 92,662
(6) 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 是
(7) 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31,655
(8) 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資金週轉
3.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 內容: 無
(2) 價值(仟元): 0
4.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 資本(仟元): 1,157,051
(2) 累積盈虧金額(仟元): -1,060,947
5. 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 還款之:
(1) 條件: 依合約規定
(2) 日期: 依合約規定
7.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12,812
8.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5.48
9. 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