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
精英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其董事會於2026年5月6日決議通過解除總經理翁育斌、公司治理主管暨法務長盧姵君、財務長暨財務、會計主管池玫萱的競業禁止限制。此舉允許他們在不損及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從事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的職務。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6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7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7日 08:36(收集後36分鐘)
1. 董事會決議日: 115/05/06。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翁育斌 總經理;盧姵君 公司治理主管暨法務長;池玫萱 財務長暨財務、會計主管。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上列經理人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職務競業禁止限制。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
11. 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關鍵字: 重大訊息。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翁育斌 總經理;盧姵君 公司治理主管暨法務長;池玫萱 財務長暨財務、會計主管。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上列經理人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職務競業禁止限制。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
11. 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關鍵字: 重大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