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
精英電腦於115年4月8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公司治理主管暨法務長盧姵君的競業禁止限制。此舉允許該經理人在不損及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於任職期間兼任與公司營業範圍相同的職務。該決議獲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對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4月8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4月9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4月9日 14:11(收集後6小時11分鐘)
1.董事會決議日:115/04/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盧姵君 公司治理主管暨法務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上列經理人擔任與本
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職務競業禁止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盧姵君 公司治理主管暨法務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上列經理人擔任與本
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職務競業禁止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