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年06月25日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獨立董事:蔡念澎 (2) 獨立董事:張國榮 (3) 獨立董事:李俊哲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 蔡念澎: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資本市場處 業務協理 (2) 張國榮:柯易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場開發部 副總經理 (3) 李俊哲:怡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並以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者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柯易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怡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