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懋油】代子公司台灣大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事宜

2026年5月22日,福懋油公告其子公司台灣大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於股東常會中決議,解除五位董事的競業禁止義務。
人事NQ 67/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2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23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24日 09:20(收集後25小時20分鐘)
1. 股東會決議日:115年5月22日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許逸群
董事: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張瑞芩
董事: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星和
董事:茂生農經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清德
董事:茂生農經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葉明球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常見問題

為什麼需要解除董事的競業禁止義務?

根據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在兼任類似業務時,為避免潛在的利益衝突,必須先取得股東會許可。

這項決定對投資人有何意義?

這意味著集團間的資源配置已正式獲得批准,顯示經營體制將持續穩定運作。

解除競業禁止義務是否有期限?

有,僅限於董事任職期間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