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達-KY】本公司為子公司及孫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公告。
眾達-KY公告為其全資子公司眾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資孫公司Pinnaclite Technologies台灣分公司提供最高新台幣28億元聯合授信案的背書保證。此舉使公司截至目前背書保證餘額達到新台幣29億6,500萬元,佔母公司淨值86.21%。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8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9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9日 08:41(收集後40分鐘)
1.事實發生日:115/05/08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眾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Pinnaclite Technologies台灣分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及100%持股之孫公司之台灣分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8,040,252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65,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8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965,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5,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與以台北富邦商業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之聯合授信銀行團申請至多新臺幣28億元聯合授信案。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1)眾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Pinnaclite Technologies, Inc.、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及PCL (BVI), Inc.之全部股權。
(2)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持有之國外公司債。
(2)價值(仟元):1,065,078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18,3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08,52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依借款合約約定。
(2)日期:依借款合約約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8,040,252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465,947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6.2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8.3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美金匯率以1:31.66折算為新台幣。
2.擔保品之價值係以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持有之國外公司債於115/4/30淨值計算。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眾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Pinnaclite Technologies台灣分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及100%持股之孫公司之台灣分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8,040,252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65,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8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965,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5,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與以台北富邦商業銀行為統籌主辦銀行之聯合授信銀行團申請至多新臺幣28億元聯合授信案。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1)眾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Pinnaclite Technologies, Inc.、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及PCL (BVI), Inc.之全部股權。
(2)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持有之國外公司債。
(2)價值(仟元):1,065,078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18,3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08,52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依借款合約約定。
(2)日期:依借款合約約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8,040,252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465,947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6.2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8.3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美金匯率以1:31.66折算為新台幣。
2.擔保品之價值係以PCL Technologies Trading, Inc.持有之國外公司債於115/4/30淨值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