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達-KY】本公司擬屆期即不繼續辦理民國114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有價證券案
眾達-KY公告,董事會決議考量期限屆滿及經濟現況,擬不繼續辦理民國114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有價證券案,該案原為引進策略性投資人而計畫發行普通股。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4月28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4月29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4月29日 09:17(收集後1小時17分鐘)
1. 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5/04/28 (2026年4月28日)
2. 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4/06/16 (2025年6月16日)
3. 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 變動原因:
(1) 本公司114年6月16日股東常會通過,為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於6,000仟股額度內,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並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一年內,預計分4次辦理。
(2) 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6 規定,私募有價證券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期限屆滿前辦理,惟考量辦理期限即將屆滿以及經濟現況,擬提請董事會通過於屆期即不繼續辦理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案,並提115年股東常會報告。
5. 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 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 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 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 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 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 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4/06/16 (2025年6月16日)
3. 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 變動原因:
(1) 本公司114年6月16日股東常會通過,為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於6,000仟股額度內,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並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一年內,預計分4次辦理。
(2) 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6 規定,私募有價證券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期限屆滿前辦理,惟考量辦理期限即將屆滿以及經濟現況,擬提請董事會通過於屆期即不繼續辦理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案,並提115年股東常會報告。
5. 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 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 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 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 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 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