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實發生日:115/06/05 2. 公司名稱:瑞儀(廣州)光電子器件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 發生緣由:瑞儀(廣州)光電子器件有限公司業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 6. 因應措施: (1) 現金減資金額美金13,500,000元,減資比率為30%,減資後股本為美金31,500,000元。 (2) 依子公司註冊地法規辦理,如債權人對本減資案有異議者,請於公告日起45日內(即115年07月20日前),以書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郵寄向本公司提出。(以郵戳日為憑,受理地址為:高雄市前鎮區中六路1號,瑞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財會處;請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瑞儀(廣州)光電子器件有限公司現金減資債權人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逾期未表示異議即視為同意本減資案。 7.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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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瑞儀(広州)光電子器件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6/05 / 115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