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5/06/05 2.公司名稱:瑞儀光電(南京)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瑞儀光電(南京)有限公司業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 6.因應措施: (1)現金減資金額美金15,750,000元,減資比率為30%, 減資後股本為美金36,750,000元。 (2)依子公司註冊地法規辦理,如債權人對本減資案有異議者,請於公告日起45日內 (即115年07月20日前),以書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郵寄向本公司提出。(以郵戳日 為憑,受理地址為:高雄市前鎮區中六路1號,瑞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財會處; 請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瑞儀光電(南京)有限公司現金 減資債權人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逾期未表示異議即視為同意本減資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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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瑞儀光電(南京)有限公司 / 瑞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6/05 / 115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