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平】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Key facts
- 【漢平】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 漢平於2026年6月24日召開股東會,決議解除三名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於中國深圳及香港之關聯企業繼續擔任職務。由於相關企業為100%持股子公司,對財務影響有限。
- Source: PR Times
- Date: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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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平於2026年6月24日召開股東會,決議解除三名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於中國深圳及香港之關聯企業繼續擔任職務。由於相關企業為100%持股子公司,對財務影響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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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平】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2026年6月24日), P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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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 Times
- Date
- 2026年6月24日
漢平於2026年6月24日召開股東會,決議解除三名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於中國深圳及香港之關聯企業繼續擔任職務。由於相關企業為100%持股子公司,對財務影響有限。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6月24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6月25日 17:00(發表後32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6月25日 18:10(收集後1小時10分鐘)
1. 股東會決議日:115/06/24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董事 劉深鏗
(2) 董事 朱文賢
(3) 董事 王璽評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項目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 決議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以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及全體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以上同意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請填「不適用」):
(1) 董事 劉深鏗
(2) 董事 朱文賢
(3) 董事 王璽評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 劉深鏗
漢平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長
漢池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長
漢池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代表人兼董事
(2) 朱文賢
漢平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漢池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漢池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3) 王璽評
漢平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漢池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 漢平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鳳凰工業區
(2) 漢池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鳳凰第一工業區興業一路60號
(3) 漢池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地址:Unit U, 4/F, VALIANT INDUSTRIAL CENTRE, NO. 2-12 AU PUI WAN STREET, FOTAN, SHATIN, N.T., HONG KONG.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 漢平電子(深圳)有限公司:雷射唱盤及傳統式唱盤之生產、銷售及研發業務
(2) 漢池電子(深圳)有限公司:雷射唱盤及傳統式唱盤之生產、銷售及研發業務
(3) 漢池電子(香港)有限公司:進出口報關業務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述公司為本公司100%轉投資事業,其投資損益皆依規定認列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董事 劉深鏗
(2) 董事 朱文賢
(3) 董事 王璽評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項目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 決議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以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及全體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以上同意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請填「不適用」):
(1) 董事 劉深鏗
(2) 董事 朱文賢
(3) 董事 王璽評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 劉深鏗
漢平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長
漢池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長
漢池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代表人兼董事
(2) 朱文賢
漢平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漢池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漢池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3) 王璽評
漢平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漢池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 漢平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鳳凰工業區
(2) 漢池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鳳凰第一工業區興業一路60號
(3) 漢池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地址:Unit U, 4/F, VALIANT INDUSTRIAL CENTRE, NO. 2-12 AU PUI WAN STREET, FOTAN, SHATIN, N.T., HONG KONG.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 漢平電子(深圳)有限公司:雷射唱盤及傳統式唱盤之生產、銷售及研發業務
(2) 漢池電子(深圳)有限公司:雷射唱盤及傳統式唱盤之生產、銷售及研發業務
(3) 漢池電子(香港)有限公司:進出口報關業務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述公司為本公司100%轉投資事業,其投資損益皆依規定認列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常見問題
解除競業禁止限制是什麼意思?
允許董事在同業公司擔任職務,以確保經營連續性,是常見的治理彈性措施。
漢平電子(深圳)的主要業務為何?
從事雷射唱盤與傳統唱盤的生產、銷售與研發,與台灣母公司技術緊密合作。
此決議對股東有何影響?
因子公司為100%持股,損益已併入財報,主要影響在於治理透明度與風險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