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Key facts
- 【海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 海華董事會已決議解除總經理兼執行長鄭光志的競業禁止限制。此許可允許他在任職期間從事競業行為,前提是不得損害公司利益。此決議獲得全體董事一致通過,對公司財務和營運無影響。
- Source: 臺灣證券交易所 TWSE
- Date: 2026年5月12日
Direct answer
海華董事會已決議解除總經理兼執行長鄭光志的競業禁止限制。此許可允許他在任職期間從事競業行為,前提是不得損害公司利益。此決議獲得全體董事一致通過,對公司財務和營運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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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2026年5月12日), 臺灣證券交易所 TWSE
- Source
- 臺灣證券交易所 TWSE
- Date
- 2026年5月12日
海華董事會已決議解除總經理兼執行長鄭光志的競業禁止限制。此許可允許他在任職期間從事競業行為,前提是不得損害公司利益。此決議獲得全體董事一致通過,對公司財務和營運無影響。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12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13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13日 09:56(收集後1小時56分鐘)
1.董事會決議日:115/05/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鄭光志總經理暨執行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許可經理人競業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關鍵詞: 重大訊息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鄭光志總經理暨執行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許可經理人競業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關鍵詞: 重大訊息
常見問題
What are the key facts in this article?
海華董事會已決議解除總經理兼執行長鄭光志的競業禁止限制。此許可允許他在任職期間從事競業行為,前提是不得損害公司利益。此決議獲得全體董事一致通過,對公司財務和營運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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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華董事會已決議解除總經理兼執行長鄭光志的競業禁止限制。此許可允許他在任職期間從事競業行為,前提是不得損害公司利益。此決議獲得全體董事一致通過,對公司財務和營運無影響。
What is the source and date?
臺灣證券交易所 TWSE: https://mops.twse.com.tw/material/twse-3694-2026-05-12-0cf0ee0e |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