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華】公告本公司最近一年累積取得臺灣銀行黃金存摺總金額達公告標準新台幣3億元
Key facts
- 【洋華】公告本公司最近一年累積取得臺灣銀行黃金存摺總金額達公告標準新台幣3億元
- 洋華光電公告,自114年6月17日至115年6月1日止,累計取得臺灣銀行黃金存摺總金額達新台幣3億179萬9,530元。本次交易共取得67,500公克黃金,平均每單位價格為4,471.10元,主要目的為投資。
- Source: PR Times
- Date: 2026年6月1日
Direct answer
洋華光電公告,自114年6月17日至115年6月1日止,累計取得臺灣銀行黃金存摺總金額達新台幣3億179萬9,530元。本次交易共取得67,500公克黃金,平均每單位價格為4,471.10元,主要目的為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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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洋華】公告本公司最近一年累積取得臺灣銀行黃金存摺總金額達公告標準新台幣3億元 (2026年6月1日), P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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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 Times
- Date
- 2026年6月1日
洋華光電公告,自114年6月17日至115年6月1日止,累計取得臺灣銀行黃金存摺總金額達新台幣3億179萬9,530元。本次交易共取得67,500公克黃金,平均每單位價格為4,471.10元,主要目的為投資。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6月1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6月2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6月2日 08:15(收集後15分鐘)
1. 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臺灣銀行黃金存摺。
2. 事實發生日:114/6/17~115/6/1。
3. 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4年5月9日。
4. 其他核決日期:不適用。
5. 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67,500公克,平均價格4,471.10元,總金額301,799,530元。
6. 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7. 關係人交易原因:不適用。
8. 過去所有權人關係:不適用。
9. 處分債權事項:不適用。
10. 處分利益:不適用。
11.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臺灣銀行黃金存摺帳戶交易規定辦理。
12. 價格決定依據:依交易時之臺灣銀行黃金存摺牌價。
13. 每股淨值:不適用。
14. 累積持有數量:不適用。
15.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比例:不適用。
16. 經紀人及費用:不適用。
17. 具體目的:投資。
18. 董事異議:無。
19. 是否為關係人交易:否。
20-24. 監察人及會計師事項:不適用。
25. 營運模式變更:否。
26-30. 其他事項:無。
2. 事實發生日:114/6/17~115/6/1。
3. 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4年5月9日。
4. 其他核決日期:不適用。
5. 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67,500公克,平均價格4,471.10元,總金額301,799,530元。
6. 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7. 關係人交易原因:不適用。
8. 過去所有權人關係:不適用。
9. 處分債權事項:不適用。
10. 處分利益:不適用。
11.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臺灣銀行黃金存摺帳戶交易規定辦理。
12. 價格決定依據:依交易時之臺灣銀行黃金存摺牌價。
13. 每股淨值:不適用。
14. 累積持有數量:不適用。
15. 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比例:不適用。
16. 經紀人及費用:不適用。
17. 具體目的:投資。
18. 董事異議:無。
19. 是否為關係人交易:否。
20-24. 監察人及會計師事項:不適用。
25. 營運模式變更:否。
26-30. 其他事項:無。
常見問題
洋華光電此次購買黃金的總金額是多少?
總金額為新台幣301,799,530元。
交易的對象是誰?
交易對象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此次購買黃金的具體目的為何?
公司公告此次交易的具體目的為投資。
交易期間為何時?
交易期間為民國114年6月17日至115年6月1日。
這是否屬於關係人交易?
否,根據公告,交易相對人臺灣銀行與洋華光電並非關係人。